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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户口有哪些省份 取消农业户口省份名单

2016-09-20 09:36 来源:新京报
日前,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取消农业户口有哪些省份,取消农业户口省份名单

  9月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并要求各地根据意见要求,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北京。

  各地普遍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在国务院发布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备受关注。《意见》明确指出,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梳理各地出台的方案可以看出,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比如,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且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

  放开落户限制的地区范围扩大

  与城乡统一户口等级制度同样受到极大关注的,还有各城市的落户条件。在国务院出台的《意见》中,对不同规模的城市提出不同要求。《意见》指出,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与规定相比,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地区范围更大。除了按照规定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外,如湖南还放开了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四川则放开了大城市及中等城市落户限制,提出“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特大城市落户方面,《意见》要求“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对此,上海提出深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北京也在今年8月份正式出台积分落户政策,提出要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指出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自1958年开始、在中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识别将不复存在。此后,包括北京在内,30个省份陆续出台各自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均提出“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北京版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来自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北京常住人口2069.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5.6万人,较2010年275.5万人增加了10万人。记者查询发现,北京此前已取消农转非限制条件。在今年8月初,北京警方集中推出的18项便民服务措施中,提出了“取消北京农业户籍人员户口性质由农业变更为非农业条件限制,主动申请即可办理”。

  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各有哪些权益?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获得更多收益;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些福利是明显可以看出差别的,陆杰华说,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很多,并且沿袭多年,已经很成熟和完善,但农村养老金建立不满10年。还有医疗保险,差别也较大,陆杰华说,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另外还有一些隐形福利”,陆杰华说,比如教育,看似平等,但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城市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

  农业户口取消后是否要放弃宅基地?

  “这个不一定。”陆杰华说,户籍改革有不同路径,即使放弃土地,也不应该像过去那样简单给予现金补偿,肯定要在社保、基本公共服务上拉近和城里居民的差距,否则仅仅给房子、给钱,福利待遇却没有跟上,农民也不会愿意。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现在好多人认为农民失了身份就会失地,其实不是这样。居民制度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转居既不是变成非农户口,也不是变成过去概念的城市户口”,竹立家说,而是强调在国土范围内,都是平等的身份。

  为何现在农民转非的积极性不高?

  “这就在于制度设计。”陆杰华说,从现实来看,尤其北京的农民不愿意农转非。好多人到城镇打工,包括大学生到城市里上大学,都不愿意迁户口,就是因为觉得宅基地和责任田是农民固有的优势,如果没有对等的权益补充,可能也不愿意放弃。

  “户籍制度的改革,重要的是城乡的福利能否逐渐趋同”,陆杰华说,不是把农民户籍改成居民,换一个“马甲”就行了,很重要的是这个“马甲”能带来什么。“这其实就是农民在农转非过程中的期望,他期望得到什么,这是下一步改革需要关注的。”陆杰华说,当然农民的利益诉求不可能无限制的,政府和农民要寻求一种合理路径,利益的补偿要对等。

  追问4

  如何评价取消城乡户籍制度的优劣?

  “首先应该明确的,这是一个好政策。”竹立家说,取消城乡二元户籍,统一变成居民制度,是居住制度改革的重大进步。他说,过去城乡公共服务差异很大,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变居民制度,其中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对农民来说,是有益的。其次,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对于将来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包括对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对农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础。

  竹立家说,以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医疗制度的完善、教育均等化的完善,农民不一定愿意固守土地,很多人会到城里生活,特别是二代、三代,不愿意待在农村。而城里人退休后,愿意到农村去,也可以去。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也要推进,农村的房地产交易也将逐步推开,进入市场,城里人也可以去农村买房置地。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能从中获益。

  案例

  样本:朝阳区高碑店村

  村中老人为瞧病更愿意“转非”

  高碑店村地处东五环内,是“城市边缘”的农村,这里有街道,有小区,和城里并无“二致”,但住在这里的居民却不少是“农民”身份。据高碑店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村里还有700多农民,但早已没了耕地。

  该工作人员说,根据北京此前的政策,新生儿、占地或拆迁涉及的人员,可以农转非。在上世纪80年代,村里陆续有人农转非,但只是少量人。大拨的转非,是因为铁路、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占地,村里陆续有几百人农转非。

  她回忆,1987年前后,最初的农转非给的政策是:补偿3万块钱,自谋职业。“这些钱,有的人存上了,有的家里有病人,就花了。”她说,后来对这些没有生活来源的,政府给补上了保险。

  “2000年前后,因污水处理厂占地农转非那拨,给安排了工作。”该工作人员说,有的在污水处理厂,有的安排在市政。但再后来农转非就不安排工作,给补上保险,年龄越小,给钱越多。她说,农民在技能方面相对较差,就业难,社保是最起码的。现在农转非人员,应该说社保、医疗、教育这些待遇和城镇户口差不多,只是养老金比城里略低。

  该人士表示,医保方面,农村是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小、报得少,所以村里的老人更愿意农转非,转非后医保门诊报销的上限可达到2万元。“就是为了看病,到了这个年龄,容易生病”,她说,现在愿意转居的,多是为了医疗保险。

  对于现在村里700多没有地的农民,因为村里留了点建设用地,也有自己的产业,通过租地等收入,维持村里的开支。村里会安排村民在村里做保安、保洁、物业、绿化等工作,老人也由村里给退休费。“已经转居的,如果没有工作,回村也帮助安排工作,但工资减半。”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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