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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叫停新增共享单车投放 对共享单车提10项要求

2017-08-24 17:13 来源:深圳新闻网

  8月23日下午,市交委召集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以及深圳市全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召开全市规范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会上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押金风险等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对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十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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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报了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和关于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5大项22小项工作措施,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

  主要包括:严格控制车辆规模,暂停新增车辆投放,并要求对过度投放的区域缩减投放规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标准配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人员力量和维保场地配置,加强车辆投放区域的巡查;规范骑行和停放管理;完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加快自行车道建设;加强宣传文明引导,营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管共治良好氛围等。

  明确了提出了对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十条要求。十条要求包括:

  一、暂停新增车辆投放。

  从即日起暂停在本市城市公共空间新增车辆投放。

  二、全面排查投放车辆。

  8月30日前,各企业要对已投放所属车辆唯一身份标签、投放区域、车辆状态完成全面清理排查。

  三、严格规范车辆停放。

  ①禁止在机动车道内投放和停放车辆。

  ②严格规范道路路侧带内投放和停放车辆。

  ③严格规范在住宅、办公、商业、工业、医院、学校、城中村等人流密集场所投放及摆放车辆,不得占用上述场所区域的消防通道、门前两侧10米以内投放和停放车辆。

  企业对于用户违规停放的须于30分钟内完成处置,处置不及时的进行收车处理;对于轨道公交站点周边、主干道、人员密集的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早晚高峰期须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疏导和清理。

  四、加强车辆清理。

  各企业须于8月30日前统一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具有唯一电子身份标签),并建立常态化的车辆维护机制,每辆车至少每2个月要进行1次检修和维护,保证运营车辆整体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五、配备足够管理人员。

  按照所投放区域投入车辆总数不低于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维修和调度人员,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需缩减车辆投放规模。

  六、引导用户文明用车。

  要通过APP滚动发布文明骑行宣传公告,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和引导用户文明骑行和停放,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用户采取提高用车费用、停用等多种措施。

  七、严格押金管理。

  于8月30日前通过APP向社会公开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以及合作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情况。

  八、加强企业数据信息共享。

  积极配合将车辆运行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九、建立应急机制。

  8月30日前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要在节假日或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对车辆投放及突发事件及时进行现场处理。

  十、完善用户服务保障。

  要求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在8月30日前通过APP向用户公布保险内容和理赔事项;保证全天24小时热线服务,在接到投诉的2小时内处置投诉和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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